商丘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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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高职(专科) 省重点 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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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对口招生章程

2026-01-23 17:53:31      分享至:

为保证商丘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基本信息

第一条 学校全称:商丘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条 办学类型: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学校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归德路南段

第七条 学校网址:https://www.sqyz.edu.cn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计划编制

第八条 商丘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就业情况、学科发展等因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制定河南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按要求将核定通过的招生章程及时报送河南省招生主管部门,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学校不预留招生计划。

第十条 商丘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和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学校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招收的学生外语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以英语安排教学。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五条 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按照学校在河南省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在考生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河南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电子档案,具体比例视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七条 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河南省普通高招录取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录取规则

录取时严格执行河南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关录取文件相关政策。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分配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中职类专业按照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并分配专业;教育类专业按时事政治、教育学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并分配专业。

第十九条 学校补录工作严格执行补录的缺额计划,对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直至缺额计划录满为止。

第二十条 学制三年,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按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执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商丘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章 奖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校重视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学校制订有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多措并举资助办法,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国家奖学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学习成绩特别优异全面发展的在校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37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四)学校奖学金: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学校奖学金,学校奖学金按成绩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2000元、1000元和500元。

(五)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六)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勤工助学学生资助标准是每生每月600元。

(七)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实际发放奖金金额以当年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的预算为准。

第五章 其 它

第二十二条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文件为准。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

文史类:3700//学年。

理工类:4200//学年。

艺术类:6000//学年。

医药卫生类:4800//学年。

住宿费:600//年(8人间),800//年(6人间)。

以上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及《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商丘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通知》(商发改物价﹝2025﹞4号)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商丘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五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归德路南段

邮 编:476000

联系电话:0370-2222299/2296666

传 真:0370-3223699

学校网址:https://www.sqyz.edu.cn

E-mail:sqyzzjc@126.com

商丘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对口招生章程

2026-01-23 17:53:31

为保证商丘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基本信息

第一条 学校全称:商丘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条 办学类型: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学校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归德路南段

第七条 学校网址:https://www.sqyz.edu.cn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计划编制

第八条 商丘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就业情况、学科发展等因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制定河南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按要求将核定通过的招生章程及时报送河南省招生主管部门,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学校不预留招生计划。

第十条 商丘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和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学校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招收的学生外语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以英语安排教学。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五条 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按照学校在河南省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在考生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河南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电子档案,具体比例视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七条 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河南省普通高招录取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录取规则

录取时严格执行河南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关录取文件相关政策。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分配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中职类专业按照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并分配专业;教育类专业按时事政治、教育学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并分配专业。

第十九条 学校补录工作严格执行补录的缺额计划,对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直至缺额计划录满为止。

第二十条 学制三年,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按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执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商丘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章 奖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校重视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学校制订有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多措并举资助办法,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国家奖学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学习成绩特别优异全面发展的在校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37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四)学校奖学金: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学校奖学金,学校奖学金按成绩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2000元、1000元和500元。

(五)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六)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勤工助学学生资助标准是每生每月600元。

(七)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实际发放奖金金额以当年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的预算为准。

第五章 其 它

第二十二条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文件为准。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

文史类:3700//学年。

理工类:4200//学年。

艺术类:6000//学年。

医药卫生类:4800//学年。

住宿费:600//年(8人间),800//年(6人间)。

以上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及《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商丘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通知》(商发改物价﹝2025﹞4号)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商丘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五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归德路南段

邮 编:476000

联系电话:0370-2222299/2296666

传 真:0370-3223699

学校网址:https://www.sqyz.edu.cn

E-mail:sqyzzjc@126.com